題名: 昭和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南投郡草屯庄頂茄荖洪火煉—左記ノ官租地ハ取扱規程第七條第十二項
作者: 洪火煉
其他識別: LZZ0981-0364-001-U
日期: 2010-09-10T09:27:34Z
分類:古文書數位典藏資料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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